四城同创
四城同创

关于开展“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演讲比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 2007-08-18

旅游行业各单位:
    根据中央和省文明委关于实施“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的要求,省文明办和省旅游局联合组织开展“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演讲比赛活动。为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市旅游局决定组织全市旅游企业开展“提高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演讲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演讲比赛内容和主题
    这次演讲比赛以《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计划》、《中国公民出境旅游行为指南》和《中国公民国内旅游行为公约》为主要内容。主题是大力宣传和引导中国公民在旅游活动中树立良好形象,着力提升全省公民的旅游文明素质。
二、参赛选手条件
    参赛选手条件:
    1、凡旅游企业的干部职工都可以报名参赛;
    2、职业、性别、年龄不限;
    3、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没有刑事处罚记录,党员干部没有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没有严重不文明旅游记录;
    4、普通话标准流利,没有明显的方言;
    5、品貌端正,身体健康,能达到赛事活动的体能要求。
三、比赛方式和时间安排
    比赛分预赛、复赛、决赛。
    预赛由各参赛单位自行组织;在此基础上推荐优秀选手参加市局组织的复赛,通过复赛推荐前三名选手参加省里决赛。时间另行通知
四、比赛规则及奖励办法
    1、演讲比赛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比赛,评委会由有关专家及行业相关人员组成。
    2、比赛按四个方面评判,演讲内容占50%、演讲技巧占20%、普通话占15%、整体印象占15%。
    3、如果两名以上选手出现同分且必须区分名次,则安排同分选手加赛。
    4、本次演讲比赛设个人优秀奖1名、参与奖若干名。并颁发证书和其他奖励。
五、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要以此次演讲比赛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推动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计划的实施。
    2、各单位要周密部署,精心安排,认真组织实施,择优推荐参赛选手。
    3、参赛选手的演讲内容要紧扣“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这一主题,演讲稿须经各单位审核。
    4、参赛选手必须脱稿、站姿、用普通话演讲,时限6分钟。
    5、要求参赛选手仪表端庄,举止文雅,服从安排。
    6、各单位在10月20日以前将参赛选手名单及演讲题目报市旅游局政治处。

特此通知。

二OO七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