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处室、事业单位:
根据市文明办要求和市直机关工委统一部署,结合我局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工作,现就开展“做文明公仆,争文明处室,创礼仪机关”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全市“四城同创”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我局加强机关内部建设的需要,以 “做文明公仆,争文明处室,创礼仪机关”活动为载体,全面提升我局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树立良好的礼仪风范,营造和谐的机关氛围,为推动全市旅游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武汉市旅游局“做文明公仆,争文明处室,创礼仪机关”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 侠 局长、党组书记
副组长:刘尚明 纪检组长、党组成员
成 员:韩新民 政治处处长
盛翠云 政治处调研员
刘国一 产业综合处处长
周永彪 规划法规处处长
张定春 景区饭店处处长
吴展来 旅行社管理处处长
徐铁柱 市场促进处处长
文艺辉 局办公室副主任
周 俊 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副所长
金 洁 导游服务中心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政治处,韩新民任办公室主任。
三、活动内容
(一)文明礼仪宣教活动
1、学习文明礼仪知识。学习市文明办编发的《武汉市民文明礼仪读本》和《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暨四城同创知识问答120题》,以及我局制定的争创文明处室相关文件(另发)。(责任部门:局机关各处室、事业单位)
2、进行文明礼仪知识测试。以局内组织考试和市直机关工委抽测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测试达标率要达到90%以上。(责任部门:政治处)
3、组织参加文明礼仪知识竞赛。按市文明委、市直机关工委统一部署,积极参与。(责任部门:政治处)
4、发放文明礼仪书签。领取市直机关工委与市“四城同创”办公室联合制作的“创全国文明城市――做文明市民,创礼仪武汉”书签及承诺卡,发放到每个干部职工手中,本人签字,自觉承诺遵循市民“十不”行为规范。(责任部门:政治处)
5、举办文明礼仪专题讲座。适时举办个人礼仪或公务交往礼仪、会议礼仪等专题讲座。(责任部门:政治处)
(二)文明礼仪实践活动
1、净化、美化办公环境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利用工余时间开展劳动,做好办公室清洁卫生和美化装饰。积极参加社区组织的公益活动。在合作路办公的部门还需对办公楼周边环境卫生开展义务劳动。(责任部门:局办公室、政治处)
2、志愿者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深入基层,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积极参加全市组织的“文明过马路”、与社区共建等创建活动。(责任部门:政治处)
3、建设文明窗口活动。抓好窗口建设,尤其是抓好窗口人员文明用语、文明礼仪、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责任部门:局机关各处室、事业单位)
4、争先创优活动。继续参与全市机关作风建设“十佳处室”、“先进处室”的争创活动,积极参加全市“十佳公仆”评选活动。以参与全市“四城同创”工作和我局申报市级文明单位为契机,在局机关、事业单位深入开展争创“文明处室”活动(文件另发),并形成制度,长期坚持下去。由局政治处负责组织。(责任部门:局机关各处室、事业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重点,整体推进。“做文明公仆、争文明处室、创礼仪机关”三者是统一的整体,其中“文明处室”既是“文明公仆”的集体,又是“礼仪机关”的细胞,居于承上启下的核心地位。各部门应充分认识到争创文明处室的重要意义,既着眼全局,又关注局部,扎扎实实做好本部门的文明礼仪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以卓有成效的工作,带动全局机关干部职工文明素质的进一步提高和促进局机关整体办公环境的优化。
(二)保障到位,狠抓落实。“做文明公仆,争文明处室,创礼仪机关”不是空泛的口号,而是具体而实在的工作,每一项学习内容、每一个实践活动都要认认真真落到实处。各部门应引起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合理调配,确保此次活动“时间到位,人员到位,效果到位”。
(三)结合实际,促进工作。“做文明公仆,争文明处室,创礼仪机关”既是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改善机关工作作风和干部职工精神风貌的迫切需要。各部门要将此次活动与日常行政管理工作紧密联系起来,找准结合点,明确突破口,以文明创建工作的新成效,促进机关风貌的新转变,推动旅游行业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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